关于埇桥区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调整结果报告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万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4月一、调整的目的为保障埇桥区集体土地上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补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调整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
今年一月,安徽省多个地区陆续发布了征地公告,涉及阜阳、临泉、蒙城和天长等地,牵动着众多村民的心。不少人担忧补偿标准,也有人对未来生活感到迷茫。这背后,究竟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呢?安徽省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这推动了土地需求的增长。
由于全省在征地补偿安置程序、安置措施、补偿标准等方面无统一规定,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频发,为改变这种现状,6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公示了《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7月26日前公众均可提意见。
11月23日,安徽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成就《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情况进行了介绍,《实施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实施办法》对有关征地补偿标准作出重大政策调整。
大皖新闻讯征地申请超过两年必须重新启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支付补偿费用、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获得社会保障费用、农民工等进城务工人员仍享有征地补偿安置……1月16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大皖新闻讯1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及政策解读。其中规定,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该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今日,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众意见征集】宿州市绿色家居产业园区2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涉及灰古镇杨圩村、汴河街道大王村、汴北村,总面积151.0412公顷,计划在2023-2025年分批次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和供应。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称,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三、被征地村工程项目,总面积23.3683公顷,其中集体土地21.785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0.0448公顷,林地0.5975公顷,农村道路0.2274公顷,沟渠0.9155公顷;国有土地1.583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1568公顷,未利用地0.426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