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提高建设工程定额科学合理性,进一步规范定额制定和应用管理,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概算,规范设计概算编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近期受市场多重因素影响,我市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其中:水泥下跌幅度达到7%,钢材下跌幅度达到10%,后期市场仍存在较大变数,建议市场各方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密切关注相关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在招投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明确建筑材料价格的风险
台海网4月21日讯据东南网微信报道 注意!福建住建厅下发通知!事关很多福建人,一起来看看吧。详情看具体方案▼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住建行业转型提升,省厅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30日,集中开展为期三个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编制、发布及使用制度,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及我省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制定和管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规定》。(图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规定》内容包含正文3章及附则,共计2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总则一是明确适用条件与范围。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编制的《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34-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22日讯(记者 陈金龙 通讯员 陈胤蓉)厦门市建设局在对全市造价咨询合同履约情况的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单位签订合同行为不够规范,存在合同条款显失公平以及合同权责约定不明晰等问题,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易产生纠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和“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对新冠疫情防控方舱医院、隔离点等应急工程(以下简称应急工程)结算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各设区市住建局(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工程定额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满足乡村振兴建设发展需要,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组织编制了木构件开槽封槽等20项补充定额(详见附件1)和拆除夯土墙等4项补充定额(详见附件2),并对部分模板定额
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需要,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福建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闽建办筑〔2016〕1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等8套(2017版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17〕2号)以及《福建省住房和
各造价咨询企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332号)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请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