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擅闯军事禁区且暴力抗检 男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光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对外发布5件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记者关注到,案例二是依法惩处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
这两天一位武汉的博主分享了槐山矶石驳岸的拍照攻略,但令人震惊的是他竟然无视军事重地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牌,不仅进行了拍照,还引导其他的网友翻阅围栏,说这个方法"简单快捷"。对此第一军情想说:分享旅游攻略、欣赏美景是人之常情,但不应该以破坏国家安全为前提。
红色警示牌上清楚写着“军事重地,禁止进入”,附近更有带着尖刺的铁丝网阻隔。然而即便这样,仍有人擅闯。更令人震惊的事,这种行为居然被当作“网红打卡攻略”公之于众,有博主就在小红书等社交媒体上,公开分享翻越围栏,进入军事禁地拍照的攻略。真的是一个敢写,一个敢去。
第三百七十一条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期,在某社交媒体上,有博主分享了槐山矶石驳岸的拍照攻略,令人震惊的是,其无视“军事重地,禁止进入”的警告标志牌,不仅进行拍照,还引导网友翻越围栏,声称该方法“简单快捷”。分享旅游攻略、欣赏美景本是人之常情,但该博主对国家安全的漠视却令人担忧。
为加强边境管理,维护边境地区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现将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禁止行为通告如下:一、严禁未持有效边境通行证或相关批准文件擅自进入边境管理区、边境地带、边境特定区域、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以及设有“游客禁止通行”标识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