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利益的分割规则——付某某诉李某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裁判要旨离婚纠纷中,在对夫妻双方宅基地拆迁补偿利益进行分割时,首先要明确其利益请求权的基础来源,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以夫妻共有关系主张请求权;另一种是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家庭成员共有关系主
2016-04-25 作者:张涛律师1.存在的问题——以“房地一体”如何落实为切入点。房屋和土地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不动产客体,房依地而建,房屋在物理上不可能离开土地单独存在,否则无疑将成为“空中楼阁”而不具备任何价值;同样,对土地的转让、抵押、使用等,也必须考虑其上的房屋的价值。
杨璐璐 王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部署“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时提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