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城市区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市民对此有哪些看法和建议?“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乱停乱放,在路上随意行驶,影响城市形象和交通安全。希望整治行动能够持续进行,让咱古都洛阳的城市形象更美,道路更加安全通畅。”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交通安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管理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通告如下:一、生产企业要按照工信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依法依规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