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高法 基本案情小英和小美认识十多年且从事同一行业。二人因工作问题产生了矛盾,后因情感问题矛盾加深,小美对小英产生了怨恨。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工作群中,小美连续发布侮辱、诋毁小英的内容,指责其插足他人感情等。小美的微信好友中有大量本地同一行业人员,都能看到其发布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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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声音,我们愿意听见;你的关切,我们一同看见。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诋毁同事信息的被告删除朋友圈、赔礼道歉,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事件起因是,在某公司上班的小芳因生活、工作上的各种原因对同事小丽心怀不满、产生矛盾。
发朋友圈可以不受约束吗?绝对不行!为泄私愤不惜捕风捉影、造谣生非这样的朋友圈稍不注意就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近日,东营公安分局接到群众刘先生报警,称有人将刘先生的身份证照片等包含个人隐私的信息和照片在朋友圈发布,还附带有侮辱性文字。
小丽(化名)和小芳(化名)均在某公司任职,分别担任不同部门的经理。2023年,小芳因生活、工作上各种原因对小丽心怀不满,遂连续一个多月在朋友圈发布了共计40条侮辱、诋毁小丽的内容,并在某些文字后配上小丽与异性的合照及带有小丽手机号码的图片,暗示小丽存在生活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