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互利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第29号文件、国家工商行政总局60号令文件关于“佣金支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交易中心冷冻产品加工一期项目3#4#冷冻产品加工厂房工程消防项目承包事宜合作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协议。
鉴于已签署居间合同并接受了居间服务,与其他单位签署施工合同并收取了工程款的,现又主张居间合同无效,拒绝支付居间服务费,有违诚信原则,故本案应当在认定居间合同无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居间人实际提供居间服务和支出费用的情况,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认定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来源/四川润驰律所 作者/陆奇桐工程居间合同如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原则上应属有效,居间人按约定收取居间费亦属合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建筑工程项目上,居间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明确三方在项目建立到施工到交付使用整个过程中的责任和权益。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居间合同可能会导致一方赖账的情况发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签署居间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设计和明确,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护。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合同签订地: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