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网友留言询问有关太原市区轻、微型货运车辆的限行规定:按照交警部门发布的《太原市载货机动车通行的管控措施通告》答复如下:轻、微型载货车在太原市区行驶须遵循:白天限行和工作日高峰时段限行措施:白天限行时间:7:00---21:00;工作日高峰时段限行时间:7:00--9:00、1
8月30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介绍《烟台市公安局关于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的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对货运配送服务方面的情况以及新出台的13条措施中关于“车辆营运证业务传递单电子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
关于适度放宽中心城区货车限行规定的通告为进一步方便城区物流配送车辆通行,支持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疫情完全解除期间,适度放宽荆门中心城区货车限行管制。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小型及微型客车尾号限行措施做出调整。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30日讯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发布关于调整冠县城区载货汽车限行措施通告。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均衡城区交通流量,进一步优化改进载货汽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冠县交警决定对冠县城区载货汽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
中国网汽车6月3日讯 记者日前获悉,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
2023年7月26日至7月29日,每日7:30至20:00,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区域、成都高新南区绕城外部分区域所有道路,小、微型载客汽车按机动车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中国网汽车6月4日讯 昨日记者报道,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需求,结合桂林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1年11月18日起,允许微型新能源货车通行市区道路,不受原有货车通行规定的限制,其他货运车辆通行规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