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的小商店,对于很多学生来说,是课间休息时的“小确幸”。不过,最近广东省教育厅和其他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可能会让这些校园里的小商店慢慢消失。简单来说,就是中小学和幼儿园以后一般不能在学校里开商店了。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学校食品小卖部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向学生提供吃住、采用封闭或半封闭模式管理的学校,可根据需要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设置食品小卖部。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日前发文部署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各地将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厦门日报】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广东省教育厅官网截图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意见》中提到的校园商超,是指广东省各级各类学校
原标题:广东拟出学校商超新规,读懂“禁令”背后的意义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校园商超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校园小卖部向来是香饽饽、唐僧肉。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确需设置的,不宜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的规定。
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各地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依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制度机制。
开学啦近期,全国各地学校陆续开学今年1月以来学籍管理、保障体育活动时间等多项教育新规出台新学期 新气象这些变化与校园生活息息相关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制定了两步走时间表和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