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那坡12月16日讯(通讯员 黄莉祺)女子何某与丈夫张某离婚时,双方对小孩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约定。后来双方各自组建新的家庭,何某由于生活比较困难,遂要求前夫支付孩子抚养费,遭拒后以孩子的名义将前夫告上法院。近日,那坡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2015年5月27日,张三与李四协议离婚,婚生子归男方张某抚养,婚生女归女方李某抚养。小花现就读小学且身体健康,其法定代理人为母亲李某,李某提交了离婚协议,协议内容显示,男方张某、女方李某,因夫妻性格不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议离婚,男孩归男方抚养,女孩归女方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都可随时探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