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4日,河南洛宁县。12岁的小梁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忽然掏出手机低头查看,结果将前方一辆正准备靠边停车的电动车撞倒,致对方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调查认定,小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分心骑行,负全部责任,由监护人赔偿对方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