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被告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认罪认罚,在第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审理程序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
原标题: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二审程序启动困境与优化路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10月正式写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覆盖刑事司法程序全过程,相较于审前活动,审判阶段尤其是救济程序部分,仍然存在被告人滥用上诉权、浪费救济资源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