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下图1,本人原来打算在18年内才把房贷还清的,所以我在2019和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哪里的贷款信息中的贷款期限都是填216,现在本人于2021年1月提前还清房贷了,在个税汇算中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贷款期限改为119个月就得了,但是你在2021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上贷款期限直接填只可以填216,系统默认是以前的数据,你要按原来的样子填好即填贷款期限为216之后保存,再返回到主页面在专项附加扣除进入,选2021年从房贷利息进入进行修改,改为119就得了,2011年3月至2021年1月共119个月。
中国新闻网 国家税务总局26日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明确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退(补)税等多方面内容。什么是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什么时间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就纳税人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具体如下:一、什么是年度汇算?
钱江晚报 同一套房子,房贷利息前几年可以正常抵扣个税,这次填报2025年度信息时却通过不审核?同一家庭拥有两套房产(均为婚前买入且都属于首套房),卖掉了其中一套,另一套房贷利息还可以继续抵扣吗?从12月1日起,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12月1日起,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可是,年内提前结清房贷的市民,在“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时该怎么处理?再买房还能享受该项政策吗?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陈红)连日来,“月供1块抵个税”话题登上热搜。房贷提前还款真能享受个税抵扣政策吗?月供1元也能抵个税吗?昨日,极目新闻记者进行了采访。据了解,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按照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属于个人所得税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一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公告》:“第七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