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他老婆刚拿驾照没多久还在实习期之内,前几天开了这台车子出去结果给路上的一个出租车碰在一起了,出租车司机下来看了一下就说责任至少是五五开,加上他老婆刚拿了驾照没多久还在实习期,所以出了事故之后很紧张,而且最后出租车司机还跟她强调了这种情况要是喊交警过来定责任说不定交警还要找大家扣分罚款,他老婆一想驾照在实习期之内扣分怕延长实习期所以干脆就听出租车司机的建议各回各家各修各车。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啸轩 记者 严君臣)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后,一般来讲当事人会对车辆先行修理,再凭修理费发票向侵权人或保险公司理赔,对于车辆损失严重,修理价格要高于车辆实际价值的,应如何处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闫某驾驶货车与李某甲驾驶的李某乙名下小型客车相撞,经认定,闫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甲负次要责任,闫某的货车在丙财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在丁财险公司投保有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为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间内。
前几天,修车公司联系张先生提车,可看到自己的车,张先生就犯起了嘀咕:不对呀?张先生之所以担心,是因为3月23号发生事故的时候,自己的车撞得挺严重,“左驾驶室直接撞进去了, 方向盘直接撞得移位了。事故的责任,交警部门定的是五五分,我的保险公司负责给对方修车,对方的保险公司负责给我修车。”
“你的车辆明明已经给你维修好了,为什么你到现在仍然不付修车费用?” “你这里面不合理的费用太多了,我不认可。” 临近十一假期前的一天,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法庭人民调解室内的两位当事人因修车费用产生纠纷,吵的不可开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