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笔者从“清远医保”微信公众号获悉,新一期热点问答出炉了,快看看有没有你想要了解的医保问题。市民问:我在清城区石角镇参加职工医保,于2023年7月20日在广州市门诊就医,已做了异地门诊备案,但是广州医院反馈说已经上传医保局,不可以报销,想了解是什么原因?
准备去外地就医了,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之后,医保在参保地还能正常使用报销吗?小编咨询了相关的医保局的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按政策上面来说,不管你是异地就医长期备案,还是临时就医备案,备案成功之后是可以享受异地报销和参保地报销,而且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应该是与备案前一样的。
最近听众王先生咨询,上个月他去北京看病住院,已经办理了备案手续,但是异地就医为何无法直接结算?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参保人在异地就医结算越来越方便了,但是仍有一些像听众王先生这样的朋友对异地就医政策不是很了解,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异地就医无法直接结算呢?
基本上大家都已经清楚,只要买了医保,参保地跟就医地不一致的话,就医的时候就需要做个异地就医备案,结算的时候就可以正常的报销,但是很多人就很疑惑,为什么我异地就医备案成功了,但是去就医的时候还是用不了,一分钱都没报呢?快来检查下,你是不是就少了这几个步骤!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都支持普通门诊看病报销,但是每年的门诊统筹报销额度都是有封顶线的,不是一直看门诊一直可以报销的,封顶线可以理解为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可以支付的额度,结算年度一般是按公立年度来计算从1月1日到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