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有权收取滞纳金并以此为由拒不配合提供相关服务吗?黄先生反映,自己购买了西安市莲湖区某小区的房子,2018年底交房,因为他和妻子都在外地工作,房子一直没装修处于空置状态,也就没交物业费。
近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呈现易发多发态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乙物业公司签订《A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乙物业公司为A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高层住宅1.60元/㎡/月,电梯费按照《哈尔滨市普通住宅电梯收费指导价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你是否知道,不交物业费,后果会很严重!张先生是西固区天庆国际新城小区业主,甘肃天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天庆新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双方于2014年1月4日签订了《天庆国际新城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协议》《天庆国际新城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业主们现在还是意见不一,你们要不要再商量一下,调整金额?”“哎!我们也很难,这都是按合同约定诉请的,不好减啊。”这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员打给深圳A物业公司的第三通电话,电话那头依然不肯让步……据了解,A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小区多位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