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喜欢“团购”这种消费方式,线上支付,线下配送,不仅价格实惠,而且方便快捷。不过,这种交易模式涉及多方主体,比如团购平台、供货商、生产商等,一旦团购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应该找谁说理去呢?董先生买到了一款“缺斤少两”的杂粮零食,他决定较个真儿,把这三方都告上了法庭。
很多人都喜欢“团购”这种消费方式,线上支付,线下配送,不仅价格实惠,而且方便快捷。不过,这种交易模式涉及多方主体,比如团购平台、供货商、生产商等,一旦团购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应该找谁说理去呢?董先生买到了一款“缺斤少两”的杂粮零食,他决定较个真儿,把这三方都告上了法庭。
9月初,湖北黄石市民王先生在超市购买了半只鸭子,进行复称时发现少了3两,其质疑该超市“缺斤少量”沟通未果后,王先生遂向黄石市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9月9日,在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下,该超市退还了王先生的购买鸭子款后,并赔偿了其500元。
社区团购是指消费者通过社区微信群、小程序或者团购平台进行商品选购并线上支付、线下配送的一种新零售方式。社区团购方便快捷、发展迅速,但采购模式复杂,涉及生产商、供货商和团购平台等多个主体,让消费者在维权时产生困惑。
【案情简介】2023年8月2日,王女士通过电商平台花28元购买了一袋砂糖,收到货后,发现实际重量与店铺标记严重不符。消费者认为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赔偿500元被拒,遂向消协进行投诉。【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协受理了王女士投诉,对商家进行调查。
250克榛子实际只有144克,大包装零食到手却是迷你版缺斤少两成消费者网购新痛点律师建议,平台应完善运营规则,健全评价和惩戒机制,让不良商家无空可钻“我最近在一家电商平台买了两罐榛子,买的时候商品页面描述显示,两罐榛子共500克,但收到货后感觉很轻,称重后发现每罐榛子实际重量只有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缺斤少两,这不仅仅是钱的事,更事关诚信消费。当这样的事情发生后,特别是商家总部又在外地,如何快速解决纠纷?3月13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维权协作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消委发布的一个案例给出了答案。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外卖平台购买的餐食与标注重量不一致怎么办?10月21日,《江淮法治》采用我院这篇稿件。刊登于2024年第18期(总第510期)【导读之声】通过外卖平台点餐消费,已经成为当下人们一种便捷的生活方式,但在网络上订购外卖,也常会出现各种问题。
亲眼看着主播开果称重,收货后却发现重量比其承诺的少了很多。这是北京通州居民焦女士近日在同城某水果店直播间购买榴莲的经历。“主播承诺出果率50%,我便下单了一个4.4斤重的榴莲。只见主播去壳后称重,果肉有2.2斤。
手机一键下单,蔬菜瓜果很快送上门。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线上买菜成为不少上班族的新宠,各类“买菜”App积累了不少用户。不过,日前湖北一名男子吐槽自己网上买菜买了600克,实际只有350克。网络买菜遇到缺斤少两,该怎么办?
封面新闻记者 欧阳宏宇传统电商中的“买贵补差”举措正向生鲜零售拓展。生鲜电商平台盒马鲜生近日发布数据显示,近半年来,共为购买了缺重蔬果品类的消费者退款3500余万元,涉及5000万笔交易订单,平均退款差0.7元。在315来临之际,消费者买菜遇到的缺斤短两现象再次引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