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记者伍梦霞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的王女士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儿,她想给5岁的女儿改名字,却因为联系不上孩子的父亲而无法改。“我与孩子父亲已经离婚了,我是孩子的监护人,为什么改名字还需要经过孩子父亲的同意呢?”10月23日,王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说。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的听众韩先生近日向节目组咨询,儿子和一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女子结婚,想把女方和女方孩子的户籍迁到托克托县,并把继子的姓改成继父的姓,不知政策是如何规定的?韩先生:“孩子父亲已经死了,嫁到这带个孩子,已经结婚了。
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 近日,居民张女士通过市长信箱咨询,如何办理变更姓名事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据市公安局介绍,根据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 减少群众出具证明材料的通知》,群众申请变更姓名,符合姓名登记有关规定且不属于“正在服刑的、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以及其他不宜变更”等五种情形的,不再让群众提交所在单位或学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