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倩) 11月2日,市民陶某拨打12345政务热线称,他在斑马线上被机动车撞了,结果自己还要担责任,对事故处理结果表示不服,投诉交警部门办案不公。接到投诉后,南京高新区交警中队立即展开调查。
相比其他通勤工具,电动自行车具有灵活、便捷、环保等优势,已成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横过道路时,不下车推行、随意横穿,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提醒,这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极易发生“鬼探头”事故。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的正确姿势,应为确保安全,下车推行。
来源:【红星新闻网】非机动车逆行、骑行通过人行横道既是常见的不文明行为,也是典型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然而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图一时的方便快捷,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不但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