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围绕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医保支付管理、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加强组织实施8个方面提出工作任务。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实现全区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筹资标准、招标管理、盈亏分担机制、“一站式”服务及监督管理八个方面的统一。
据南宁市医疗保障局消息,4月1日起,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有调整。为促进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2023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全区统一调整为12000元,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等困难特殊人群的起付标准调整为60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说,近年来,广西围绕健康扶贫工作,聚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等“急难愁盼”问题开出“药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本报南宁电 (记者庞革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获悉,广西大病保险为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减负明显,惠及141万大病患者,有效减轻了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群众看病更有“医”靠。参保人不用额外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就可以同步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和质量不断提高,健康福祉稳步提升。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发布,广西将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具体有哪些举措,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人民网】本报南宁12月8日电 (记者庞革平)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成立5年来,全区人口参保率连续5年保持97%以上,全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6%和72%左右。
中新网广西新闻6月18日电(记者 黄艳梅)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姚方18日介绍,近年来,广西不断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制度等为补充,医疗救助制度为托底保障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包括精神障碍患者在内的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广西****出台**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医改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
据了解,今年广西将出台一批惠民利民便民的医保服务举措,开展实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今年上半年,广西参保扩面缴费成效显著。截至6月30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136.88万人,完成国家任务目标的9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和质量不断提高,健康福祉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