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作为生活的基本需求和财富目标,其价值在房地产市场的疯狂上涨中被放大。然而,随着公共卫生事件和政策调控的影响,楼市开始步入下行通道。数据显示,9月份全国91个城市房价下跌,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也日益低迷。在这样的环境下,你是否会考虑出售手中的房产?这是一个需要权衡的问题。
买了房子的你,是否对于逐渐降低的房价,不知所措,到底是卖房还是继续还贷?我的表弟是在2018年下半年买的房子,当时花的150多万,首付50来万,贷款100万,现在房子挂牌也就是90万,还不一定卖出去,贷款还了31万,算了一下损失91万左右。
答案当然是不,除非你的债务太多或者房子太多,从债权人的角度他们只负责自己的债务,不会他们一起起诉的,一份债务的数额较小,不会拍卖大价值的房屋,有房子就意味你还有一份财产在,一但你卖掉了,钱也留不住,房子你也留不住了,你很快就会一无所有了,所以啊当人家还没有起诉前,你就把房子卖了是非常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