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入推进,《办法》关于执行费收取规定无法满足执行实践需求,立法供给不足与收费措施细化高需求矛盾、执行实践不统一与审计高风险矛盾更加凸显,影响了执行效率,不利于切实解决执行难,急需细化《办法》中涉执行费有关条文。
今(29)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罚金减免裁定,免除一名患重度尿毒症被执行人罚金。江津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化雨介绍,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罪犯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的一种,适用对象主要是经济性犯罪和贪利性犯罪。
昌邑法院刘子萌3月17日9时许,昌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接到被执行人即吉林省某制衣企业总经理电话,称其公司已与申请执行人某资产公司在近期自行和解并履行偿还全部欠款及利息,将法院执行的案件自行和解并实际履行完毕,询问如何结案并撤销对其公司相关的强制措施。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鼓励涉企案件的当事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曾都区法院出台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履行完毕案件减半收取执行费用的创新举措,通过改革“小切口”,找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缓解经营压力。
现代快报讯 “这笔债务困扰了我很久,今天终于全部解决了,不背债的感觉真好。”何某某拿到《自动履行证明书》后激动地说。常州市天宁法院继去年向民营企业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后,于近日发出了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