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说明,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法律赋予的直接同公民人身相联系的基本权利。婚姻自由既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原则,首先就必须明确,婚姻自由是受法律约束范围内的自由,而不是不受约束的个人绝对自由。
来源:【《法律适用》杂志】文章发表于《法律适用》2024年第11期“专题研究:聚焦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栏目,第64-82页。因文章篇幅较长,为方便电子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作者简介及文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按刊发时的内容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