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发生地?看到网络虚假信息的地方都有管辖权吗?黄璞琳(欢迎在文尾点击订阅“璞琳说法”,欢迎赞赏鼓励!)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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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个别执法部门的违规异地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24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十一次专题学习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造成了大量暴露在实践中的土地违法行为,乡镇人民政府看得见却无行政处罚权,即出现了实践中“看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
导读: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行政处罚法,下文是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文【最新版本】,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