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5月19日讯据兰州日报报道 5月18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住建部及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停缴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且未在其他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在该中心也无未结清贷款的,即可在微信公众号“兰州公积金”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我的公积金缴在姑苏区,当时买房是在建设银行申请的商业贷款,每个月我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都有提取出来还贷,听说公积金贷款跟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关,我现在不想把公积金账户的钱提出来了,想保留在账户里面,可以吗?
按规定,每个职工在全国范围内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也就是说,职工在一个城市工作缴存住房公积金,离职以后在另一座城市就业,需要将原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到新就业城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这就是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接续”。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为统筹做好健康安全与业务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群众安全、便捷、及时办理公积金业务需求,12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倡议书,倡议网上办、不见面、非必要、不进厅,建议广大缴存单位、缴存人通过“网上服务厅”“掌上服务厅”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