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菏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更好地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