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来说,公证是一个热门话题,出现纠纷后不少环节都需要公证处的介入。2月14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公证事务,青岛市李沧公证处的张红卫公证员和彭玲公证员现场接听市民来电,耐心解答市民关于公证事务的问题。
本 报讯(记者 赵晨民)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前,很多人都会问,是否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时到场?近日,年过6旬的张阿姨就遇到了这个困惑,还没从丧夫之痛中走出来,又要准备办理继承丈夫遗产的各项手续。提前准备好一大堆材料后,张阿姨来到公证处,想趁着儿子出国前赶快把公证办好。
当父母离世后,遗产继承涉及到法律和财产方面的问题,那么遗产继承的具体流程包括什么,你清楚吗?第一种情况:有遗嘱,无争议各继承人对遗嘱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只需要拿着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再拿着公证书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后到银行取款。
《民法典》对于遗嘱的形式有严格的要求,但是订立遗嘱理论上不需要遗嘱继承人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同意,只要合法订立就生效。不过当遗嘱继承人持遗嘱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遗嘱继承时,却会发现登记机关要么要求提供继承公证,要么要求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这样的要求违法吗?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0日讯(通讯员孙魏晋)“父亲的遗产继承公证必须等我们家兄弟姐妹全体到场才能办,可我们只有过年才能聚在一起,多亏了蔡甸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上门来为我们办手续。这服务真是热心、细心又暖心!”2月18日,市民许先生对上门为他家办事的蔡甸公证处工作人员李青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