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每当有人听说我在香港读法律博士,下意识反应就是,“哇,博士,好厉害。”香港的法律制度为普通法,即欧美法系,JD全称Juris Doctor,虽然冠以博士名称给人高大上的感觉,但其实它是为第二专业是法律的人士设计的课程,内容接近普通法制度下的法律本科课程。
为了帮子女获得香港身份参与高考,不少内地父母开始到香港考研。由于在香港有生意,他们让孩子转学去香港,结果发现,内地初中学的数理化在香港高中基本够用,加上英语本来不差,孩子成绩一路走高,毕业在香港参加DSE考试,收到不少高校录取通知,最后她选择了香港理工大学,全球排名不低,就读的设计专业还是亚洲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