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和委托评估四种定价方式层层递进,财产定价程序作为财产处置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契合当事人中心主义和执行工作公正高效的发展趋势。
10月26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拍卖某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泰宁县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起拍价7936万元,经过136次竞拍,4次延时,最终以13269万元成交,溢价率67.18%。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长沙召开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联席会议。会议认真研究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的意见》,并就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且在扫黑除恶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大众网记者 李可欣 枣庄报道12月25日,枣庄市“创新税费服务举措,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举行。会上,记者了解到,税务部门创新构建了民事执行全流程“枣税快执”税费协作机制,随后,枣庄市税务局副局长孙海山介绍了这一新机制所取得的成效。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1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明确,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