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步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网上购物网上租赁悄然兴起新款手机超低价马上就能拿着用一时租赁一时爽还款日时泪两行近日,云溪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网上“租赁手机”合同纠纷案,下面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步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网上购物,网上租赁悄然兴起。新款手机超低价,马上就能拿着用。一时租赁一时爽,还款日时泪两行。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网上“租赁手机”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3年11月,马某与线上某租赁平台签订《用户租赁及服务协议》,向该平台租赁价值7231元的二手苹果12promax手机一部,约定买断价7231元,租期一年,首期租金1400元,后每月租金530元。
信用免押租赁业务近年在互联网平台兴起,在满足消费者临时使用、尝新等个性需求的同时,也引发大量纠纷。1月7日,澎湃新闻从温州中级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一起租赁平台商家起诉手机租金逾期用户支付买断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二审,维持一审法院原裁定,驳回通讯设备公司的起诉。
新手机价格高且更新迭代快,“出租”手机的业务悄然兴起。近日,赞皇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手机”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9月,被告安某向原告彭某所经营的公司租了一部iPhone 14 Pro Max款苹果手机,该产品租金为508.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了一起租赁手机,逾期未付租金,亦未返还手机的案件。王先生与蓝天公司达成租赁合同,约定王先生租赁蓝天公司提供的一部iPhone12ProMax手机,租赁期限1年,租金8079元。王先生在租赁期满前又续租7个月,月租金不变,但王先生逾期未付租金,亦未返还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