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宣布,新修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充分考虑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区分不同建设目标、重点、能力和条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七个区域,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农田地力标准参考值。
农村道路:是指《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农村道路用地,即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m、≤8.0m,北方宽度≥2.0m、≤8.0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