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快车网信息: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及土地承包流转等工作推进,远郊区基层法院受理的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居高不下。房山区法院日前梳理近年来涉农村土地承包案件,为遇到涉及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指点迷津。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部门未及时或拒绝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起诉的,应由过半数的村民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提起诉讼。
1.什么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村和城市郊区中,由农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的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一种,在我国,也是实行着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020年施行的《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具有公有制性质的农村社区性经济组织。
前几天,听老家一个亲戚告诉我,国家修的一条公路要从我们村经过,有几家村民的一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在分配补偿费的时候,有一户村民和征收人员以及村委会干部吵起来,原因是征收补偿方案上说,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他认为应该归自己所有,因为被征收的土地是他家的承包地,土地补偿费为什么归村集体所有?
土地征收事关老百姓的各项权益以及日后的生活,所以,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且新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已经施行,新法就土地征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进一步的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村里说土地是村里的,所以征地补偿款要全村人分。被征地农民认为,征收我家承包地,补偿款当然该归我。那么,征地补偿款究竟应该怎么分配呢?土地被征收,国家给出来的补偿有四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
新地镇古令村某村民小组共有150多人口,其中由韦姓村民和陈姓村民组成,陈姓村民占大部分的人口。土地约180多亩,应补偿征用的土地款近600万元,其中征用了39名韦姓村民使用的土地38亩多,涉土地补偿款近26万元。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再只属于村委会了。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之前,有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村集体所有,只有地上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也就说你的承包地被占之后,你只能获得地上物补偿,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先发放给村集体,然后开村民大会决议如何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