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15:00,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宣布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修改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年利率24%、36%的“两线三区”规定成为历史。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在发布会上表示,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被告周某某与原告林某是老乡关系,第三人贺某某承租了被告的房屋,因此结识被告。二审认为,一、关于本案的借款主体是谁的问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借条是被告所签,且原告明确需要被告作为借款人才同意出借相关款项,在此情形下,被告仍然出具借条交由原告收执,可认定双方之间成立借贷合意。
《规定》中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调整,引发市场高度关注。最高法表示,将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活跃,利率合法性成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否调整?超出多少算高利贷?如何避免踩坑?本文结合最新法规和实务案例,用最直白的语言为您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