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申税小微为大家带来自然人取得劳动报酬“代开数电票”的操作。那么,在完成增值税蓝字发票代开后,如何交付和查看呢?一、如何交付第一步使用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点击【自然人业务】,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数电票代开】。
纳税人成功开具全电发票后,可通过系统自动交付和纳税人自行交付两种方式实现发票交付。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是指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税务数字账户,如果购买方为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及事业性单位,系统无法自动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