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这些地方要拆迁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泰高拟征告〔2022〕7-2号拟征收土地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
近日高港区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高港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泰高拟征告〔202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高港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停电范围: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春兰居委会东风北路春兰小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春兰居委会东风南路春兰小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春兰居委会东风北路迎春小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春兰居委会南通路。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1月10日,“千社联动 幸福童享”困境儿童成长护航新春关爱行动启动,泰州市副市长周小慧,扬子江药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徐浩宇等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周小慧带队走进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屠桥,向困境儿童家庭派发新春关爱礼包。
10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寺巷派出所接到一通来电,电话那头声音急促:“警察同志,快,有个女的想跳桥自杀……”原来,系路人刘女士在途经屠桥引江河桥上时,发现一名女子趴在桥上哭泣,情况不妙,立即寻求警方帮助。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了。同意这些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同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野徐镇仲联社区,寺巷街道二桥社区,凤凰街道振兴社区等地区21.4748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刚刚公布泰州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一批地块规划调整01海陵区1、《泰州市北部街区(TZ-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7局部地块:青年路与森园路交叉口的西北侧。具体范围详见图则。规划范围:东至青年路、南至森园路、西至北仓路、北至王家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