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审议通过,其中一个重磅政策,就是将女性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了60天。这个看似简单的“加法”,在立法修订过程中曾经有过激烈的交锋。11月3日,上海司法行政“法治先锋”第二批主题教育巡回宣讲启动仪式在闵行区机关会议中心举行。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今天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这是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举措。
11月1日,九派新闻从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针对网友留言“增加产假时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参考。近日,有网友反映,上海目前产假为158天,遇上难产或剖腹产多加15天,“本人认为这个天数较短”。
在上海,男方依法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有网友建议增加陪产假天数,对此,上海市卫健委回复“将在工作中予以参考”。“我衷心地希望能够就上海陪产假天数的问题提出建议。”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相关建议。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目前,上海地区的陪产假天数仅为10天,我认为这一天数偏低,不足以满足现代家庭的需求。”日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了相关建议。对此,上海市卫健委回复称“将在工作中予以参考”。该网友称,“家庭对于父母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的期待越来越高。
在上海男方依法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有网友建议增加陪产假天数对此上海市卫健委回复“将在工作中予以参考”“我衷心地希望能够就上海陪产假天数的问题提出建议。”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相关建议。目前上海地区的陪产假天数为10天,其认为这一天数偏低,不足以满足现代家庭的需求。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