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记者 邵蓝洁)6月28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大众网记者 刘兆鑫 济宁报道12月13日,大众网记者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了解到,如发现全市范围内的“校园餐”经营主体(包括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以下投诉
【来源:红星新闻】 鼓励“内部人”匿名“吹哨”,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办法,持续保持外部压力据报道,近日,包括山东省、贵州德江县、甘肃夏河县、海南昌江县等地,均发布了对“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鼓励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校园餐”进行监督。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源头把控,压实食材供应商主体责任,保障学生饮食健康,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履行职责,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宗食材供应商情况进行梳理,开展突击检查,筑牢校园餐食品安全防线。突出重点,精准监管。
人民网北京9月10日电 9月9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5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
日前,宁德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公布了“校园餐”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范围及举报途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阶段推进部署会精神及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我市“校园餐”专项整治质效,切实筑牢校园食品
来源: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12月19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就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开展举报奖励行动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
食堂食品安全的智能化监管从2014年起就已经初见眉目。明厨亮灶工作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采用透视明档(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开放式厨房或设置窗口等多种形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公示,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