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最近一段时间,安顺不少乡镇的老百姓反应,他们在取包裹的时候要加收一块钱,对于这样的做法,大家不乐意了。2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安顺幺铺镇一家中通快递网点,看到一名妇女生气地将一元钱丢在柜台上, 拿着包裹转身离开。记者:我看到你付了一块钱很不高兴是吗?
比如,在奢侈品客户发出的快件中,经常遇到收件客户向快递员表示自己正在外地出差,委托单位同事收件或要求放在前台,当意外发生时,收方客户可能无法准确回忆委托过程或是否委托过,而口令签收的密码必须由收方客户转发委托人方可投递交付,因而可以有效避免此类纠纷场景。
近日,据浙江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时,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
据了解,该事源于浙江省消保委点名顺丰增值服务中设立“签收确认”1元服务,涉嫌巧立名目收费。9月10日,浙江省消保委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称,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