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过去一年全省检察工作,展望了2024年工作任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报告中的一大亮点是,当碰到女性私密视频被其他人发布在网上这一情况时,苏州检察机关的处理办法。
在当今社会,女性的隐私权越来越受到关注。女性的隐私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身体、思想、家庭、婚姻、职业等。以下是对女性隐私权的一些探讨:1. 身体隐私:女性有权保护自己的身体,包括拒绝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和医疗检查。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将提交本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三次审议稿明确,对媒体报道侵害妇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保护妇女的隐私权、名誉权。
近日,一网友实名举报称,上海一家医院创伤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孙某私下传播病人麻醉时的不雅照片及180份病人手术信息,引发关注。目前,院方已暂停孙某医疗工作,并要求他配合医院和相关部门调查。微博截图据举报人余女士称,自己曾是孙某的患者。
南宁的张女士向《新闻在线》反映,她在南宁一家酒吧喝酒的时候,遭遇了该酒吧内部人士侵犯隐私。张女士告诉记者,4月20日凌晨,她与朋友在南宁市东葛路回声酒吧的二楼卡座聚会,由于当天她穿得比较厚,玩了一段时间后,觉得有些热,就脱掉了外套,只穿了一件小背心。
法治日报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在境外网站发布偷拍的包含完整人脸信息的私密视频,并使用带有侮辱性质的名称命名,该行为不仅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还侵犯了女性的人格权益。近日,话题“发布他人隐私视频认定侮辱罪”冲上热搜。话题源于今年江苏省“两会”上检察工作报告中公布的一个案例。
今年两会期间,也有不少代表提出相关意见。人大代表蒋胜男建议取消离婚冷静期,全国人大代表王爽建议增加景区女卫生间坑位,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将反家暴纳入基层警察入职和晋升培训必修课,全国人大代表李紫微建议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同罚…
女性步入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应该受到尊重,然而孕期求职确实处处碰壁,孕妇希望在职场上体现自己的价值,企业却不愿意浪费时间和资源,聘请一个入职不久就要放产假的员工。现实中,职场对孕妇并不友好,那么法律上有何保障?入职一、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时明确拒绝录用婚生女职工合法吗?不合法。
据封面新闻消息,1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据刚刚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出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李某继续纠缠、骚扰陈某,以及禁止泄露、传播陈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