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本号,了解最新动迁法律资讯,动迁法律咨询、委托请关注、留言。涉上海公房动拆迁利益分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1)《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公租房即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1、实际居住人与承租人具有平等利益实际居住人会得到充分的保护,实际居住人实际上其可期待利益极有可能在承租人之上,上海市一中院某判决书显示由于公房只能以一个人名义承租,实质上其他同住人与名义承租人享有相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