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局、税务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局、税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局、税务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明确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局、税务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广州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并落地契税优化 高端住宅交易成本降低幅度可超6%(引题)大户型产品成交活跃度有望提升(主题)广州日报讯(文全媒体记者 龙乐乐)日前,广州官宣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同时落地住房交易契税优化相关规定。
新华社广州11月22日电(记者王浩明)广州市22日发布通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当日联合发布的通知,取消该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明确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城乡住建领域,“好房子”首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推动“好房子”建设成为本次发布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在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住建部正在修订《住宅项目规范》,其中有一项是把住宅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