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南宁市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精神,从9月6日起,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进行调整。
9月11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通知,南宁市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从9月6日起,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进行调整。
有媒体从权威渠道获悉,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商定下调部分城市房贷首付比例:在南宁市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北海、防城港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10月27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获悉,近期该行大力推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委出台的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文件落地生效,对广西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进行积极调整,将全区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20%,并进一步下调各设区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至历史低位。
以家庭为单位,首套首付最低20%,二套首付40%,三套以上不能按揭。但是最近很多新楼盘,开发商为了促销,想到了一些很神奇的操作方式,原本100万的房子,首付只要3-5万就可以拿下,有些楼盘甚至可以做到0首付。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加大对缴存人租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通知提出,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2016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看点有3:1、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中新网南宁10月29日电 (记者 黄艳梅)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组织辖内银行有序开展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工作。10月全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25个BP后,广西新发放首套、非首套房贷利率将分别降至2.
记者10月29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获悉,自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系列房地产金融相关政策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尽早落地,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促进广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楼市再迎重磅利好!近日,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了“认房不认贷”的首套认定标准。消息一经发布,楼市“沸腾”,这对部分置换群体更是意义重大。那么,该政策在南宁落地情况如何?一起来看看。01 南宁落实情况如何?通知发布后,我们针对“认房不认贷”等相关问题向部分银行南宁分行进行了咨询。
2月11日,有媒体报道,广西南宁多个楼盘对外宣称“住房按揭贷款年龄期限可延长至80岁”,目前已有部分银行在执行。对此,多位南宁本地楼盘销售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确认了此事。“可以贷款到80岁,但最长贷款年限还是30年,此外还需要看收入和流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