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来年的1月1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审判历时两年半,向全世界揭露了日本帝国主义策划、准备和发动对中国和亚洲、太平洋战争的罪行,并最终宣判25名被告有罪,其中判处日本七名甲级战犯绞刑。
中新社南昌8月15日电 题:梅汝璈后人讲解“东京审判”11载:“让更多人知道这段历史”中新社记者 李韵涵“当年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作为梅汝璈的后人,我有责任让更多人知道东京审判的历史。”梅汝璈第四代后人梅庭军在梅汝璈故居内如是说。
中新社南昌8月15日电 题:亲属追忆梅汝璈:参与“东京审判”为抗战死难同胞伸张正义中新社记者 李韵涵“那场审判历时两年多,堂哥回来后头发都白了,他说如果没把那几名战争中的甲级战犯送上绞刑架将无颜面对死难同胞。”今年91岁的“东京审判”中国法官梅汝璈堂弟梅汝璜回忆道。
1945年9月2日日本投降后,根据《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即简称的《波茨坦公告》原则,在美国的主导下,于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间,设立了由中国梅汝璈法官在内的美英法苏加澳新荷印菲等11国法律人士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因法庭设在东京,所以,该法庭进行的审判,被称为东京审判或东京大审判。
1948年11月12日,持续两年,共开庭818次的东京审判终于结束了。共有28名被告被审判,东条英机等7名被告因为自己滔天的罪行被送上了绞刑架。由于日本在二战期间对全世界,尤其是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每一条都令人发指,到审判结束时,判决书都写了12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