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
目前大部分商品房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都会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的定金,事实上,在目前的法律条款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认购书。如果购房者遇到了心仪的房子,担心错过房源,这时开发商要求签订认购书,那么签认购书时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是人生大事,这不仅关系着日后的居住舒适度,同时还关系着自家资产。由于现在房价高昂,入手一套房不仅要掏空全部积蓄,说不定还要背负几十年的房贷压力,经济负担非常重。而如果买房时不仔细,那么绝大多数人都是无法承担试错风险的,大概率将抱憾终生。
很多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都遇到过商品房合同纠纷,在内心深处谁都希望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屋,但现实和理想总是有丝丝不合拍,尤其是当所购买的新房不是自己理想的状态,需要通过司法渠道维权的时候,又因对合同知识的不了解,导致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种滋味可谓是酸辣咸都有。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宜昌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切实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房屋居住品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行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