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开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补充完善了煤矿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形成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征求意见稿)》(附件1)。
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补充完善了煤矿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形成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其他应列入重大隐患的情形的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
中国青年网讯近期,应急管理部选取并公布6起各地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案例1:举报查处未依法开展安全条件审查2024年1月,湖南泸溪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泸溪县某高科技有限公司改建工程项目未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评价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定露天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通知矿安〔2023〕12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第十八条第十一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