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0时至24时,乌鲁木齐市新增本土既往报告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在沙依巴克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例,其中天山区5例、沙依巴克区2例、水磨沟区3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中高风险区核酸筛查中发现,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根据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0时起,动态调整高风险区47个,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124个,具体名单如下:
11月12日0时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发布《关于乌鲁木齐市调整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区域的通报》,新增高风险区47个,动态调整风险区357个,其中,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208个,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149个。
新疆乌鲁木齐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根据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0时起,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增高风险区7个,动态调整风险区30个,具体名单如下:一、新增高风险区7个(一)天山区2个1.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根据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9日0时起,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增高风险区67个,动态调整风险区35个,具体名单如下:一、新增高风险区67个。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根据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0时起,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增高风险区25个,动态调整风险区14个,具体名单如下:一、新增高风险区25个(一)天山区20个1.
关于乌鲁木齐市调整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区域的通报(10月12日0时)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根据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0时起,新增81个高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如下:一、新增(调整)高风险区81个天山区2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决定自2022年9月7日10时起,在天山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新增6个高风险区, 在米东区新增2个中风险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根据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新疆乌鲁木齐市决定自2022年11月20日0时起,新增高风险区4个,动态调整风险区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