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1月15日电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湖北省天门市委书记板块留言咨询女教师产假问题。1月10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这位网友称,她是一名教师,产假的时候问过学校。5月7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人口计生条例》解读,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
这位网友称,她是一名教师,产假的时候问过学校。5月7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口计生条例》解读,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
**宋某通过市长信箱留言:**我是遂平县一名老师,现咨询老师产假方面的问题:一是为响应国家政策,河南省和驻马店市都出台延长产假时间的规定,此规定不区分行业,应该按规定办事。二是女教师享有休产假的权利,不可能所有女教师一起休产假,所以,学校缺人不是借口。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怀孕马上要生产了,但按照时间产假刚好遇上暑假。”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查询到,针对该问题,2019年1月教育部曾进行回复: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最新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再生育认定及生育登记问题,《意见》明确:夫妻现有三个子女,但有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以及医学干预可以改变的遗传性疾病的,可以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