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户,看新闻深圳最新工资标准有更新,所以我也想更改社保的缴费基数,在网上查找了很久,也问了一直做人事的同事,都没得到如何更改缴费工基数的步骤,又不想去社保局,疫情情况且也不想排队,打了社保局的几个电话,终于弄明白了,有人轻轻的提示你,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不懂的时候感觉很难,现我把它记录下来,希望对正在需要的你有用!
Q:HR小刘:你好,我们单位上个月新进一名员工,但我不小心把社保缴费基数录错了,现在还能调整吗?A:小编:可以,如您需要申请调整,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网址如下:见原文链接。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68号)规定,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近期,申税小微收到网友提问,用人单位该如何为新办理参保登记的员工申报缴费基数呢?跟着申税小微一起来看看吧。一、2024年6月及以前入职的人员社保年度是指当年7月至次年6月,故对于2024年6月及以前入职人员,跨了2023、2024两个社保年度,需要分别为他们申报缴费基数。
来源:【焦作日报】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4月1日起,河南省对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进行优化调整,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8号)文件精神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具体内容跟着小编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