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派新闻 5月14日,上海市总工会“申工社”报道,孙某于2022年6月18日入职山东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自2022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8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公司解除了孙某的劳动合同。为此,孙某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辞退我时,我是存在很大争议的,对于公司的处理,我觉得非常不合理。可是,我咨询做律师的一位同学时,他说公司辞退员工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我只需要签收那份公司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通知书就行了,可我偏偏画蛇添足,还多签了一份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就是这份协议书的第六条,把我维权的第一步路给堵死了,现在我肠子都悔青了。
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他如果说想要让员工离开单位,可能从正常的逻辑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都应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开除员工,但是有一些网友向我提出疑问,自己所得的单位又想让自己离开工作单位,却又不愿意主动开除,偏偏要让我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这种做法会有什么影响呢?
近日,教育部部署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其中提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招聘欺诈、恶意解约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哪些解约行为算恶意解约?解约之后的赔偿或补偿又该怎么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专业律师进行解读。
“2024年劳动仲裁案暴增210%!深圳某员工被口头辞退后,因1句话没说对,反赔公司5万违约金!律师警告:公司逼退套路再升级,这3个陷阱一踩就输!一、辞退高压线❌:这些话一说就输**1. “我能力不足,自愿离职”→ 公司秒省赔偿金。2. “凭什么辞退我?我要去告你!
我的妻子在一家企业工作快两年了,目前已经怀孕,现在单位不仅拖欠工资还不缴社保。单位领导前两天找我的妻子谈话,说可以发放拖欠的工资,但前提条件是要跟单位签订一份“自愿离职”的协议,且不能要求任何经济补偿,也不能向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来源:【华声在线】付彪“周五下班前,人事突然把我叫到办公室,让写一份辞职申请,原因是我性格不合群,不适合留在医院工作。”今年4月,在天津一家公司工作的张女士,毫无征兆地被炒了“鱿鱼”。对方要求,辞职理由必须填“个人原因”,并表示,写了辞职申请,才好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