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有医疗救济和经济补偿,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其中,对于哪些情况应当认定工伤、哪些情况视同工伤进行了规定,但可能规定的比较简单,没有例子作为说明,难以理解,故举例说明每种情况。
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形,个人想申请仲裁,最晚什么时候提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7种工伤情形和3种视同工伤情形,其中第十五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作为视同工伤情形之一,近年来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争议较多,亟待解决。
问:什么情形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答:在某些情形下,职工受到伤害不完全符合“三工”原则,但法律出于整体利益的考虑将这些情形也纳入了工伤范围,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记者 赵清华 实习生 陈婉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